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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4 10:35:34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分配案号)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4)豫0308执200号

井田与陈玉果不当得利纠纷

(2023)豫0308执恢732号

1000元

本案申请人系本院(2023)豫0308执恢732号案件被执行人,该案向本案送达扣留提取案款协执,故通过案款分配发放

杜英丽

0379-63158124

2

(2023)豫0308执2635号

梁英戈与陈玉杰民间借贷纠纷

段素芹

5349.34

被执行人账户被冻结,提供其母亲段素芹账户作为接收生活费账户

杜英丽

0379-6315812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2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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