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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判后答疑+督促履行,城关法庭让赔偿款当庭到位

发布时间:2026-01-28 17:27:38


    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中,孟津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始终将“案结事了人和”作为目标,把调解、答疑、督促履行贯穿案件始终。近日,城关人民法庭成功推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履行完毕,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效率。

    2025年初,王某在某酒店从事服务员工作,工作期间因不慎步梯踏空摔倒受伤。酒店虽支付了医疗费,但双方就其他赔偿费用协商未果,王某遂诉至城关人民法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调解,了解基本事实。但王某伤情较重,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能协商一致,王某申请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承办法官迅速委托鉴定,为确定赔偿数额提供参考依据。因双方对责任比例分歧较大,调解未成。法庭经开庭审理,结合事实与证据,依法判决酒店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

    判决作出后,城关人民法庭并未“一判了之”,而是主动向前一步。针对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疑问,承办法官主动进行判后答疑,围绕责任划分、计算标准等耐心释法说理,消除当事人顾虑,促使双方服判息诉。

    法官并未止步于此,而是趁热打铁、督促履行,引导双方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内进行当面结算。最终,被告于判决后两日内主动前来,将全部赔偿款当庭支付完毕,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法官心语:不止于判决,更着眼于履行。

    本案中,城关人民法庭以“立审执一体化”思路贯穿始终——

    审前重调解,明晰争议;

    判后细答疑,化解心结;

    履行勤督促,兑现权益。

    孟津区人民法院以该案为生动注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通过判决后延伸司法服务,以耐心答疑解开心结、以主动督促推动权益兑现,既避免了执行环节的诉累,更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与效率。

责任编辑:马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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