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3 15:00:00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2025)豫0308执1416号

陈应权与河南久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东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孔帅、程浩、刘文、贾礼斌、河南楷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武文静

6000元

被执行人申请生活费,提供领款账户为武文静名下银行卡

李文博

0379-67912285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113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