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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2 16:22:27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5)豫0308执980号

张银利申请执行马鹏飞离婚后财产纠纷

席云

1800元

被执行人账户被冻结,无法领取生活费,希望将生活费发至其母亲席云卡上。(每个月均往其目前卡上转生活费)

琚知非0379-6315811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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