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
序号
|
执行案号
|
案件名称
|
案外人(分配案号)
|
拟发金额(元)
|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
|
1
|
(2025)豫0308执957号
|
马学峰申请崔元元民间借贷纠纷
|
申闪
|
200元(为被执行人崔元元保留2025年12月生活费)
|
被执行人账户被冻结,提供申闪账户作为接收生活费账户
|
付晓程0379-63158124
|
|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