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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8 18:39:28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分配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接受分配案号

拟分配金额(元)

分配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2025)豫0308执2378号

赵丹丹申请魏蛟飞离婚纠纷

2025)豫0308执2468号

3300元

2025)豫0308执2468号被执行人将案件款转错至2025)豫0308执2378号案件上,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应将案件款分配至(2025)豫0308执2468号案件上

李平0379-63158129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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