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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7 17:43:23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分配案号)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5)豫0308执2036号

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西沟村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申请乔丽平、王备战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

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西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40000元

申请人系村民小组,未开设独立的对公账户,提供洛阳市孟津区横水镇西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接收执行案款

杜英丽

0379-63158124

2

(2025)豫0308执1901号

王继国申请杨园园合同纠纷

(2025)豫0308执1902号

20300.5元

本案申请人系本院(2025)豫0308执1902号案件被执行人,该案向本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冻结、扣留、提取案款至该案案款专户

杜英丽

0379-63158124

3

(2023)豫0308执2635号

梁英戈与陈玉杰民间借贷纠纷

段素芹

1680元

被执行人账户被冻结,提供其母亲段素芹账户作为接收生活费账户

杜英丽

0379-63158124

4

2024)豫0308执恢688

洛阳固鑫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陈进生买卖合同纠纷

乔马瑙

3816元

2016)豫0322执34号案件协助执行款,需转入案件支付给该案申请执行人乔马瑙。

朱学智0379-63158110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2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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