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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他案分配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5 11:10:52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他案分配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他案案号

案件名称

拟分配金额(元)

案款分配事由

承办人及

联系方式

1

2019)豫0322执29号

孙水仙申请执行李宏章合同纠纷一案

2016)豫0322执437号

程会娟申请执行孙水仙合同纠纷一案

500元

申请执行人在他案中为执行人,协助执行案款,每月李宏章缴纳500元。

朱学智0379-63158110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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