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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7 15:41:36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3)豫0308执恢741号

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朱望云

白洋

7500元

因被执行人的银行卡均被冻结,申请将生活费(2025年5月至10月)转至其儿子白洋的卡内

琚知非0379-6315811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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