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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31 09:21:27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2024)豫0308执1084号

周小民与盛强民间借贷纠纷

韩金霞

5000元

被执行人申请生活费,提供领款账户为韩金霞名下银行卡

李文博

0379-67912285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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