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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9 15:23:31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5豫0308执1008号

洛阳紫东石化有限公司与卢红卫、洛阳吉通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樊连云、赵中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5豫0308执1683号

128548元

因本案正在拍卖卢红卫名下的4套房产,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同意将卢红卫名下银行卡内扣划的128548元用于偿还至2025豫0308执1683号案件中,作为卢红卫个人债务的还款

琚知非0379-6315811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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