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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1 17:56:16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分配案号)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5)豫0308执1798号

辛东申请张留辉合同纠纷

2024)豫0305执4046号

17799元

本案被执行人系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2024)豫0305执4046号案件被执行人,该案向本案送达执行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扣留、提取本案案款。

杜英丽

0379-6315812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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