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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0 09:45:56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5)豫0308执恢60号

洛阳市孟津区吉利街道吉利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邓红星其他案由

河南瑞同房地产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

30000元

该领款人系(2024)豫0308执恢513号案件辅助拍卖机构 

顾默

0379-63158152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0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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