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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4 09:49:48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4)豫0308执恢257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行申请郑洛斌信用卡纠纷

银行卡业务其他应付款账户

6800元

该账号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津支行的专用收款账户,收取到执行款后,工行可以快速入账,避免因延迟入账而产生利息

琚知非0379-63158114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2

2025)豫0308执1452号

郭俊红申请执行史西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2019)豫0322执恢399号案件

800元

本案申请人在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2019)豫0322执恢399号案件中作为被执行人且案件尚未执行完毕

谢紫依 0379-6315812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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