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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6 15:47:30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3)豫0308执1468号

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谢孝伟、申淑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淑云

2400元

被执行人申淑霞名下银行账户均被冻结,需为其保留必要生活费用至亲属申淑云名下银行账户中

谢明星0379-67900823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9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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