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
执行案号
|
案件名称
|
接受分配案号
|
拟发金额(元)
|
分配发放事由
|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
1
|
(2016)豫0306执107号
|
邓红星申请执行河南蓝天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
(2025)豫0308执恢60号
|
3万元
|
在(2016)豫0306执恢60号与(2025)豫0308执恢60号案件系同一案件,现(2025)豫0308执恢60号案件需评估被执行人河南蓝天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相关财产,故将(2016)豫0306执恢60号执行款3万元发放至(2025)豫0308执恢60号案件中。
|
成剑永
67900823
|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