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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9 17:07:27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1

2025)豫0308执1416号

陈应权与河南久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南东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孔帅、程浩、刘文、贾礼斌、河南楷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武文静

3000元

被执行人申请生活费,提供领款账户为武文静名下银行卡

李文博

0379-67912285

 

2

(2024)豫0308执1844号

席树党与葛梦赛、洛阳市运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交通责任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

195000元(拍卖房产抵押权优先受偿款)

拍卖房产以物抵债后抵押权优先受偿款

李晓平0379-67912672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9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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