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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2 11:44:35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5)豫0308执恢123号

河南孟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杜爱民、孟凡予、韩建明借款合同纠纷

雷爱女

3400元

被执行人孟凡予名下银行账户均被冻结,需为其保留必要生活费用发至亲属雷爱女名下银行账户中

谢明星0379-67900823

2

2025)豫0308执468号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邢巧玲追偿权纠纷

乔天樟

3600元

被执行人邢巧玲名下银行账户均被冻结,需为其保留必要生活费用发至亲属乔天樟名下银行账户中

谢明星

0379-67900823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9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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