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合并执行案件分配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9 18:52:39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合并执行案件分配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合并执行各案件分配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承办人朱学智0379-63158110。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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