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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5 17:08:24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他案案号

案件名称

拟分配金额(元)

案款分配事由

承办人及

联系方式

1

2019)豫0322执29号

孙水仙申请执行李宏章合同纠纷一案

2016)豫0322执437号

程会娟申请执行孙水仙合同纠纷一案

1000元

申请执行人在他案中为执行人,协助执行案款,每月李宏章缴纳1000元。

郭洁红0379-6315811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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