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
执行案号
|
案件名称
|
案外人
|
拟发金额(元)
|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
承办人及
联系方式
|
1
|
(2025)豫0308执1326号
|
徐建西罚金、责令退赔一案
|
宋明亮
|
1800元
|
依据(2024)豫0308刑初495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徐建西应退赔被害人宋明亮经济损失1800元
|
郭洁红
0379-63158114
|
2
|
(2025)豫0308执1326号
|
徐建西罚金、责令退赔一案
|
王余良
|
1339元
|
依据(2024)豫0308刑初495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徐建西应退赔被害人王余良经济损失1339元
|
郭洁红
0379-63158114
|
3
|
(2024)豫0308执1034号
|
陈其光与安恩锡、安雷朋合同纠纷
|
玉树市人民法院
|
6880元(每两个月扣划一次被执行人安恩锡款项,需多次发放至玉树市人民法院账户)
|
本案申请人系玉树市人民法院(2024)青2701执209号案件被执行人,该案向本案送达扣留提取案款协执,故案款转入玉树市人民法院账户
|
杜英丽
0379-63158124
|
4
|
(2024)豫0308执1034号
|
陈其光与安恩锡、安雷朋合同纠纷
|
蔡爱珍
|
2000元(每两个月扣划后需发放一次,需多次发放至案外人账户)
|
为被执行人保留的生活费,因被执行人账户被冻结,故转入其提供的案外人账户
|
杜英丽
0379-63158124
|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