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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9 18:08:16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序号

执行案号

案件名称

案外人(分配案号)

拟发金额(元)

向案外人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1

(2024)豫0308执200号

井田与陈玉果不当得利纠纷

(2023)豫0308执恢732号

1000元(每月被执行人陈玉果转账后案款需分配一次,需多次分配)

本案申请人系本院(2023)豫0308执恢732号案件被执行人,该案向本案送达扣留提取案款协执,故通过案款分配发放

杜英丽      0379-   63158124

2

2025)豫0308执1458号

刘俊申请天津市能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淮滨县人民法院

43304.5元

本案申请人在淮滨县人民法院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尚未执行完毕

谢紫依

0379-63158124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79-63158114。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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