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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6-06 09:02:30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6月5日,孟津区人民法院联合区林长办公室、区人民检察院、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区林业局、区黄河湿地管理中心等单位,紧紧围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开展“守护绿水青山  法治在行动”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戚志明带领干警们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向群众讲解《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真实的环境审判案例,将环境保护的“大道理”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家常话”。

    现场群众纷纷驻足,或认真阅读宣传资料,或就关心的环保法律问题详细询问干警。大家拿着宣传彩页感慨:“以前总觉得法律离我们远,现在才知道,保护好家门口的黄河、路边的树,都是守法的大事!”

    纤纤不绝林薄成,涓涓不止江河生。孟津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审判职能,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让法治的光芒照亮每一片土地、每一片蓝天,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马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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