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月21日清晨,孟津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聚焦买卖合同、金融借款等涉及营商环境类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案件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逐一“登门拜访”,精准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现场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针对不同被执行人不同案件,因“人”施策、因“案”施策,将释法明理与强制措施相结合,确保执行行动高效开展。
在执行一起郭某某与河南省某电梯有限公司纠纷案件时,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企业发送了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但被执行企业依然未在期限内履行。后申请人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表示近日被执行企业将有一笔进账。
为了尽快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的影响,执行干警借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秉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被执行企业释法明理,表明不履行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在被执行企业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及时将新进案款扣划,由申请人领取,案件执行完毕。
截至发稿,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6人,拘留2人,和解2起,执行完毕1起,查封扣押汽车1辆,执行到位金额16.59万元。
下一步,孟津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活动要求,以买卖合同类、金融借款类等涉企案件为重点,立足执行工作职能,坚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推动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打造有力度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