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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执行局党支部党员突击队交出新的执行工作成绩单

发布时间:2024-12-19 09:22:18





    自中共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支部委员会组建党员突击队以来,积极整合执行局人力资源,充分发挥队员个性专业优势,设立“传帮带”和团队间“横向辅助”机制,以“创新执行措施”为抓手,不断探索执行新思路,推行“繁简分流、类案分管、集中震慑执行”工作模式,党员突击队主动承担凌晨执行、夜间执行、长途执行等执行任务,专啃执行工作“硬骨头”。

    历时3天3夜!

    化解三起案件!

    执行到位125000元!

    近日,执行局党支部党员突击队交出一份新的执行工作成绩单!

    “权某正在饭店吃饭,我看见他了,你们快来!”

    12月9日18时许,党员突击队队员琚知非收到申请执行人消息称发现被执行人权某踪迹。党员突击队迅速集结,当即将被执行人权某拘传至法院。

    经过查询发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权某有两起执行案件,琚知非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晚上12点,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次日清晨,被执行人权某迫于司法拘留的压力,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希望能解除拘留。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起案件现场履行完毕,另一起案件成功达成和解协议。在案件办理中,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其他案件未履行,告知相关承办人情况后,通知申请执行人前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局党支部党员突击队的一项强制措施成功化解三个案件,是执行局实施“百日攻坚”计划过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在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以来,党员突击队的队员们坚持“党旗引领”,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不断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每一面锦旗不仅饱含着老百姓对执行干警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情怀的称赞,更是对孟津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

    温馨提醒:提供执行线索不仅是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更是实现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申请执行人积极主动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这既有利于执行法官更高效、精准执行案件,也能帮助自己早日拿到执行款。

责任编辑:马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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