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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满孟丨孟津法院:一场失火引发的纠纷,在法官调解中成功“熄火”

发布时间:2024-11-07 17:48:27


    近日,孟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电动工具充电起火而引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不仅促使双方当事人在赔偿问题上达成和解,还成功浇灭了双方的“心头火”。

    【案情回顾】

    2024年1月,租客王某将电动工具放在出租屋内进行充电,随后王某外出后接到电话得知电动工具失火,待回家后发现,消防员已封锁现场并进行灭火,出具的《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上载明起火原因为:电池在充电过程中故障起火。

    房主刘某与租客王某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房主刘某便将租客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租客王某赔偿各项损失。

    【争议焦点】

    房主:是你将电动工具放在屋内充电造成起火,所以应该由你全部赔偿,房子也应该由你修复。

    租客:你锁上门不让我拿东西,现在干活的工具我都需要重新购买,房屋也要我修复,真的没那么多钱......

    【成功调解】

    收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不能仅解决赔偿问题,还需化解物品返还的矛盾,若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仅不利于矛盾的缓解,亦无法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为彻底解决纠纷,更为了缓和双方关系,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以真正掌握各自的需求和面临的问题,摸透矛盾真正的症结所在,从而边问边调、对症下药,最终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达成和解后,承办法官与工作人员到现场协调物品返还问题,房主刘某配合租客王某将其存放在出租屋内的物品拉走,租客王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项,双方握手言和、满意离去。

    【法官提醒】

    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请广大群众给电动工具充电时,尽量使用厂家提供的原装充电器进行充电,避免使用不明来源或参数不符的充电设备,充电时不要将电池带进屋内,以免发生火灾,同时尽量在有人看守的地方进行充电,一旦发现异常,如冒烟、异味等情况,立即断开电源并采取相应措施,时刻做到防患于未然,让平安伴随每一天!

责任编辑:马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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