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宇戈,女,汉族,2013年5月进入孟津法院工作,任综合办公室书记员。
“凡事都要脚踏实地去做,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而唯以求真的态度作踏实的功夫。”这是李大钊的一句名言,也是杨宇戈对待工作和生活的真实写照。
办公室工作琐碎繁杂,杨宇戈从没产生过一丝一毫的懈怠、厌倦心理,她始终围绕“准确规范、条例清晰、结构严谨、精简高效”四项工作要求,对每一件事情都能做到一丝不苟,力求严谨细致地完成,大到安排一次会议,小到接听一个电话,传递一份文件。
在管理印章期间,杨宇戈严格执行法院的印章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印章管理人员职责,做到用印审查、用印登记。在工作中,她坚持原则、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协调配合、服务保障作用。在满足全院正常办公的基础上,她本着节约、务实、高效原则,做好办公用品申请发放等工作,确保全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对待工作,杨宇戈始终怀着一份热情,一种责任,精益求精地对待每一个细节。她注重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在全院各类会议和活动中,她都能全力积极配合,尽力把事情圆满解决。遇到其他同事来办事或者外来人员来咨询,她也都会及时认真的答复,尽量第一时间解答和解决。
工作十余年来,杨宇戈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院人,她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新鲜感、责任感,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在平凡岗位上坚守着,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为司法工作默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