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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22 17:41:2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孟津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2024年3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孟津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孟津区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全面研究、分析巡察反馈问题,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全面落实责任、合力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坚持分类对症施策,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以及完成时限。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并部署工作,以解决单个问题为切入点,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具体问题,集中专项治理,抓紧落实改进,确保短期内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同时切实抓好长效机制建设,梳理现有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堵塞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院党组书记雷洪文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针对反馈的5个方面33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116条,先后组织召开4次党组会,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度情况,及时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分管领导进行分析研究,拿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具体办法,真正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主持召开院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派员参加,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层次发掘巡察反馈问题产生在领导层面的原因,切实以高质量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落实工作质效。

    截至6月3日,巡察反馈的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未完成整改1个;制定的11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15条。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0件,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4件,其中,立案4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巡察移交的109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7个,开展专项治理3次。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学习计划、干警教育培训计划等,学习研讨交流要切实和审判执行等工作实际相结合,真正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审执工作实践。二是制定《孟津区人民法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学习计划,做为学习重点,2024年以来,已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为“第一议题”内容学习2次。三是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及政治轮训计划,开设“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完成学习时长,做到全覆盖,推动二十大学习走深走实。

    (2)政治轮训组织不力、覆盖不全。

    整改情况:政治部牵头负责政治轮训方案拟定、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工作。2024年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专题政治轮训,利用周五“政治学习日”,常态化开展政治学习,确保副处级领导干部及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每年参加政治轮训累计不少于5天或40学时,确保所有干警(含司法辅助人员)每年参加政治轮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天或32学时。对因病、因事未参与轮训干警厘清底数,开展补训、补课,确保参训率达到100%,不漏一人、不落一项,实现全覆盖。

    (3)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在深学细悟中提高履职本领、推动工作发展。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制定《孟津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各派出法庭通过白皮书、调研报告、司法建议等不同形式分析辖区高发多发案件的深层次原因,向属地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每年度不少于2次。三是深化“人民法院+”机制。加强与各行政主管部门、各行业、各条线的协作配合,着重加强与市场监管局、工商联、金融局、银保监会等与本地区案件占比较重且有着行政监管职权协同作用的部门积极推进,实现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等案件大批量诉前实质化解。四是加强与司法局沟通协作,落实镇、村两级基层治理单位在多元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职责,不断充实调解力量,做实做细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有效提升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五是深化府院联动。每季度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加强诉前引导,充分发挥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的纾解矛盾功能,消化减少行政争议存量增量。六是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每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从而减少信访数量。

    (4)服务项目建设举措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大局,把能动司法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涉重大项目案件院庭长参审制度,确保案件审理质效。二是健全常态化司法服务制度。定期通过巡回审判、送法进企业、调研走访等方式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及时总结涉重大项目案件暴露出来的行业监管、公司治理、风险防范等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切实满足重大项目建设的司法需求。三是成立“涉乙烯项目案件诉前化解工作室”,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办理和治理并重,加强分析研判,实现共治良性互动,助推涉乙烯项目高效、有序推进。四是建立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定期不定期与大乙烯工程项目部及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推动项目建设部门加强监管,为大乙烯项目建设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5)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被动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结对联络服务。认真落实“万人助万企”,院领导、中层干部带头走访重点企业、成长性企业,问企所需,解企忧惑,重点帮助解决涉企诉讼、征地拆迁、工伤争议等法律问题。二是开门纳谏答疑。积极与工商联对接,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倾听企业家呼声,逐项登记企业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逐项落实反馈。三是实施精细审判护企行动,围绕重点企业在诉案件,围绕“专审、多审、快审”目标定位,形成“门诊式”审判模式,加快案件审理进程,审慎采取涉企保全措施。四是优化案件资源分配。将办案力量向营商环境案件审理工作倾斜,调整2名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法官到营商环境团队,不断缩短审理周期。五是对涉及孟津域外当事人的17起案件进行评查,评查结果移交派驻纪检组。六是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对涉企案件进行全方位监督研讨,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坚决杜绝地方保护性。

    (6)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纳入教育培训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认真组织再学习再强化,确保全体干警对制度规定应知尽知,不断增强做好请示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准确把握向市中院党组、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内容范围,分别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批示和交办事项、重要人员调整、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案事件等及时报告,明确重大事项专报员,从严把好每一件请示报告的政治关、理论关、内容关、文字关,并做好台账记录,做到请示准备、请示过程、请示落实可查询、可追踪。三是严肃问责。对重大事项瞒报、漏报、迟报和落实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和问责。

    (7)落实司法责任制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院领导、各业务庭、各人民法庭受案范围及案件量分配办法》,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实行专业化审判,明确院领导及各审判团队的案件范围和办案数量,做到均衡分配。二是每周通报院领导承办案件进展情况,每季度通报院领导办结案件情况,对于办案数量不达标的员额法官,在绩效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并采取通报批评、党组约谈等形式督促完成工作目标。

    (8)案件繁简分流进展迟缓。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及专业化审判实施细则》,并积极推进落实,目前审判质效有明显好转,第一季度大部分审判质效指标进入全市中等及以上区间,部分指标在省市排名靠前,审判质效持稳向好、稳步提升。

    (9)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不快。

    整改情况:一是经院党组研究,大力推动智慧法院建设,科技审判法庭4月底实现全覆盖,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智能云柜,目前已经配置到位。二是开展全体干警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办公办案业务水平,确保电子卷宗合格率、豫法e信服务公众号使用率双达标。

    (10)微信群管控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确保责任上肩。每季度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协调联动会议。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将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纳入政治轮训培训内容,全覆盖组织学习教育,思想上真重视起来、行动上有所作为。三是加强网络阵地管理。制定《孟津区人民法院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干警职工互联网信息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加强所有人员微信、微视、微博、工作群等管理,规范干警网络行为,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四是强化舆情防控。已举办舆情应对及处置培训2次,提高干警专业水平、风险意识和舆情处置能力,加强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强化网络信息监测、过滤,及时预防应对处置舆情。五是认真排查自纠。坚持24小时舆情监测,做到日交办、周汇总、月通报。重要敏感节点及每月梳理重大敏感案(事)件,协同相关部门切实做好“三同步”工作。

    (11)网络阵地建设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正面宣传。重要时间节点提前谋划,与媒体保持良好关系,开展好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邀请旁听庭审等活动,持续奏响主旋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二是转变宣传思路,力争出“精品”。多发布群众关心的典型案例等,用群众的语言、走心的内容传递司法正能量,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2.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2)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孟津法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由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负责人背书认领。党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研判会、推进会,深入研究分析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二是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多发问题制定相应措施进行防范,全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门研究、重点安排。三是强化“关键少数”教育监督。紧盯“关键少数”,落实党组和一把手监督教育职责,持续完善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细化权责清单,促使规范廉洁司法。四是派驻纪检组对党组、班子成员及党组织及时发出工作提醒,确保主体责任掷地有声,落实到位。

    (13)对员额法官监管存在“真空”地带。

    整改情况:一是现已对2021年、2022年、2023年个别员额法官发改案件较多的,移交区纪委进行严肃问责处理。二是切实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修订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建立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制定《落实裁判文书“阅核”机制试行办法》,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三是制定《案件评查工作细则》,成立5个评查小组,评查结果一月一通报,将评查结果和绩效考核挂钩,对于评查出的问题案件,对承办法官进行问责处理。四是完善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办法,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14)执纪监督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政治监督清单,常态化精准化进行政治监督;二是抓细抓实日常监督,加强工作作风纪律的审务督察;三是向区纪委监委汇报,争取增强派驻力量。

    (15)区法院党组对民事审判、执行领域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分管领导、庭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二是畅通信访渠道,接受人民群众对法官滥用职权的投诉举报,对问题突出、反映强烈的法官依法依纪进行问责。三是对反馈问题中涉及的法官逐人逐案进行查究,坚决处理到位。四是制定完善《孟津区人民法院案件评查工作规则》,持续做好发改案件的评查工作。五是制定完善《关于落实裁判文书“阅核”机制实施意见》,强化裁判文书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对相关法官、重点案件的裁判文书加强监督管理,降低发改率,对违反阅核制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责任追究。

    (16)对技术鉴定、后勤等综合保障科室的廉政风险关注不多,失察失管,违规违纪问题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各分管领导、庭室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对技术鉴定、后勤等综合保障科室、高风险岗位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一次,掌握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等状况。二是纪检组定期对班子成员、庭室负责人进行廉政勤政谈心谈话,督促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三是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对后勤部门张松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全院开展以案促改,对技术鉴定条线,以“偃师法院负责司法鉴定工作的王高生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四是对私设“小金库”、套取费用的相关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到位,并开展以案促改。五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堵塞漏洞。

    (17)2022年以来区法院在签订法律文书送达服务合同时,邮寄费用按月包干,不考虑寄件数量,造成资金损失。

    整改情况:积极与邮政部门协商,计算案件送达数量与邮寄费用之间的比重,平衡二者关系,选择最优方案开展法律文书送达工作,避免造成资金损失。

    (18)违反“三个规定”填报。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全年及2024年第一季度“三个规定”填报零报告的干警,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存在违反“三个规定”情况的,严肃问责。二是对我院2023年案件及发改案件进行排查,对其中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中禁业限制条款的,严肃问责。三是对举报案件将“三个规定”作为查处问题之一,发现问题及时做出组织处理。四是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培训,让干警明确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与正常履职询问案情、亲友咨询法律的区别,做到应报尽报,准确填报。五是加强监督,通过线索查办、卷宗评查等形式发现问题,以问题倒查“三个规定”填报,对未如实报告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令限期补报。

    (19)拖延推诿立案难。

    整改情况:一是对因相互推诿的立案庭庭长和会盟法庭庭长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二是继续坚定不移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紧盯立案偏离度,实时自测、实时校正,切实做到按期审核、正常录入、及时移送。三是持续深化12368问题投诉“日清零”制度,杜绝压案不立、拖延立案等问题发生,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用实际行动、实在成效彰显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决心。四是提高繁简分流的能力,优化分流的标准,加快分流速度,对于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及时立案。

    (20)消极被动执行难。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执行工作十项铁律、执行局纪律作风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执行局长接访制度、监督举报等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管理。二是针对终本案件,经终本专员、执行局长、主管院领导层层审批,同时,对确需依职权终本案件,从严把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报请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确保案件穷尽执行措施,杜绝有财产终本。三是建立终本续管团队,畅通与当事人的沟通渠道,方便及时提供财产线索,及时核查财产线索。四是对执行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制订学习计划,利用每周一例会,全体执行员与书记员参与学习培训。

    (21)管理混乱退费难。

    整改情况:一是对案款进行排查,并积极发放,截止目前已发放1289.474266万元,此工作在持续推进中。二是案款规范化管理,严格要求执行一案一账户制度,并每日在工作群内对未发案款进行督办,保证案款五日内发放完毕,从2023年12月至今到发放5173.416598万元。三是建立应退未退诉讼费清理领导小组,每天通报诉讼费退费工作进度,对退费进度较慢员额法官进行约谈提醒,确保全部完成。

    (22)区法院审判、执行质效不高,主要业务指标长期全市排名落后,涉法涉诉信访居高不下,京访,省访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效率管控。坚持“日提醒、周通报”制度,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排查清理力度,每周排查超1/2审限案件,及时对承办人进行提醒,杜绝出现超长期案件。二是注重案件实质化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精准掌握“案件比”内涵,以最快、最优的办案质效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严格落实《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提高服判息诉率。三是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坚持每月发改案件讲评制度,及时总结被发改原因,各业务部门每季度整理问题清单,争取最大限度发挥上级法院条线指导的积极作用。四是对批量案件做到“凡批必请、凡请必答”,确保案件处理及时、高效、统一。五是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重点对小标的、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六是积极推动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整合执行资源,实现执行事务的集约化。七是建立健全执行局月考核机制,强化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建设,形成“责任链”。

    3.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4)截至目前,原吉利区法院各类卷宗档案仍有10.84万卷,未移交孟津区法院。

    整改情况:2024年3月底完成原吉利法院各类卷宗档案移交工作,积压的69件刑事案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25)对人事代理、司法辅助等司法辅助人员进口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入口关,招录把关到位。严格规范临聘人员的选聘流程,坚持公开、公平、透明原则,择优招录高素质人才进入法院。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修改《孟津法院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从岗位职责、学习培训、考核绩效、评优评先、奖惩措施等方面强化对司法辅助人员的全方位管理。三是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司法辅助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改,教育和引导司法辅助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

    (26)违反人事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上级人事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完善、细化人事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编制管理。二是积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有关人员编制问题,同时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三是在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做到在政策把握上更准确,在业务知识上更精通,切实做好组织人事工作。

    (27)部分人员存在裙带关系。

    整改情况:已全面开展排查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等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任职回避的同时,坚决执行公务回避有关规定。

    (28)日常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诉案件超期移送的员额法官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开展为期2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队伍形象。三是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专题会议,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求干警切实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四是根据制定的《孟津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以及《孟津法院日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全院干警会风会纪、考勤纪律、庭审纪律等加大监管力度,对于违反纪律的干警严肃处理,彻底打通“最后一公里”。五是开展常态化纪律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风险,以严肃问责倒逼各项廉政规定落到实处。

    (29)重业务、轻党建思想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抓好党建这个最大政绩,持续深化“党建铸魂工程”,全面推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的深度开展,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二是将“党建+”作为党建品牌创建重点内容,推动党建工作与学习教育、审判业务、司法为民、典型培树等相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三是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班子成员示范谈、每半年就意识形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岗双责、廉洁自律等内容对所有干警开展一次“一对一”谈心谈话,达到交流思想、帮助提高、解决问题的目的,促进干警廉洁自律。四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向党总支负责。院党总支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导检查,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本、会议留存照片,及时纠偏正航,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30)“五星支部”创建较为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把支部建好。坚决落实“支部建在庭上”,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党支部由7个调整为11个。二是把力量配齐。科学有效建强支委队伍,从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三是把“五星”点亮。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已获评2023年度区直机关“五星”支部,对其他党支部也统一进行星级达标评定,推行季公布制度,评定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全力推进“五星”支部创建工作。四是主动担当作为。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政治部积极发掘选树先进典型,激发干警创先进、比贡献、争一流热情。五是激发内生动力。完善“全员考核机制”,制定以分级分类为重点,突出法官作为考核的重点对象,注重突出“人”“案”结合,将评优评先、晋级晋升等各项工作都严格以目标责任制考核成绩为重要依据,激励全体干警担当作为、创先争优。

    4、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31)孟津法院党组政治站位不高,对十届省委巡视洛阳、十一届市委巡察市中院党组反馈的问题,均未主动认领。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对十届省委巡视洛阳、十一届市委巡察市中院党组反馈的问题再一次进行主动认领,并在之前整改的基础上,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进行整改。二是研究成立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落地见效,纪检组监督检查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坚持系统观念,全面转化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司法办案结合起来,用好巡察反馈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32)2021年以来,未接受过审计。

    整改情况:2021年以来,每年均按照要求完成线上审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9-63158196;邮政信箱:洛阳市孟津区咸宁路和朝阳大道交叉口东200米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编471100);电子邮箱:mjfyz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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