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责任担当,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深度融合,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落到实处。
近日,城关人民法庭庭长杨向峰带领工作人员到“枫桥式司法所”——洛阳市孟津区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和孟津区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交流学习。
双方就如何深入传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何做好诉源治理、如何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如何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等方面进行相互学习和经验交流,并围绕在法庭探索设立“枫桥调解室”,由人民调解员进驻,与法官共同携手化解家事纠纷的可行性问题进行了沟通。
下一步,城关人民法庭将和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共建工作,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共同携手传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和为贵”“无讼”等传统文化思想与依法治国方略相结合,加强诉源治理,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