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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强基】孟津法院:彩礼返还起纠纷 真情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3-11-30 17:08:32



    如果分手已成定局,与其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好聚好散。近日,孟津法院小浪底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就彩礼返还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郭先生和庄小姐朋友介绍认识,双方交往一段时间后确定了恋爱关系并约见父母。郭先生的父母对这个未来的“儿媳妇”印象良好,给了彩礼10001元,寓意“万里挑一”。

    郭先生和庄小姐感情日渐升温,开始谈婚论嫁,但双方却因订婚事宜产生矛盾,郭先生就彩礼返还问题将庄小姐诉至孟津法院。

    原告郭先生称:是庄小姐拒绝见面,并将自己电话、微信拉黑,现在双方未登记结婚,故庄小姐应返还彩礼10000元。

    而被告庄小姐表示:明明是郭先生要求订婚却又在订婚当天毁约,双方未能结婚的原因在于郭先生,且郭先生还常常到自己工作的地点讨要彩礼,给自己工作和生活造成极大影响,故坚决不愿意返还彩礼。

    【调解结果】

    小浪底人民法庭受理该案件后,为了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但提到彩礼问题,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由承办法官、驻庭调解员、法庭干警耐心细致的为双方当事人及家属释明了关于彩礼的相关规定,同时从昔日的感情和避免日后纠缠等方面予以劝导,希望双方换位思考,好聚好散。

    最终,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庄小姐同意返还彩礼7000元,当庭交付,郭先生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下一步,小浪底人民法庭将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回应群众对于人民法院的新期待。

责任编辑:马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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