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将人民法庭打造成公正司法的窗口、为民服务的阵地、基层治理的纽带,更好服务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10月24日,孟津区人民法院围绕“打造‘枫桥法庭’,服务基层治理”召开新闻发布会。
孟津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卫勇,小浪底人民法庭庭长任永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璐主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河南广播电视台、河南法制报、洛阳日报、孟津区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应邀参加。
发布会上,李卫勇介绍了孟津区人民法院“打造‘枫桥法庭’,服务基层治理”的工作情况。
1.坚持党建引领,将党支部建在基层。各人民法庭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建活动,如吉利法庭积极探索开展特色党建活动,与海惠公司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小浪底法庭通过组织干警观看教育记录片、主旋律电影等方式,拓展党建活动。四个法庭日常通过干警个人日常学习和定期组织学习讨论会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法庭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
2.立足辖区特点,争取创建特色品牌。小浪底法庭对近年受理的案件纠纷类型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研判,针对离婚、抚养、赡养等婚姻家庭纠纷,设立婚姻家庭调解室,采取“乡贤+村委+专职调解员+法庭干警”的方式进行调解;会盟法庭结合辖区特点,提出建设“乡村振兴助力庭”的目标,与黄河水禽湿地自然保护局在涉及环境保护、湿地侵害等案件方面积极介入司法力量;城关法庭注重对老、弱、病、残、妇、幼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优势,力求妥善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
3.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会盟法庭与司法所综治中心联合打造无诉社区和无诉村镇活动,同时对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调解能力;小浪底法庭通过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书2次,探索问题解决新途径,发挥法治对社会发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吉利法庭向辖区内四个街道发放司法审判白皮书,通过对辖区内多发案件的成因进行分析,就如何携手共同推动诉源治理提出建议。
4.推动“庭所联动”,优化资源配置。孟津法院四个法庭与辖区内派出所通力合作,分别在辖区11个派出所设立治安管理纠纷诉前化解工作站,建立“庭所衔接、庭所联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新体系。自工作站正式挂牌启用以来,会盟法庭与辖区白鹤派出所庭外调解因治安案件引发的赔偿纠纷3起,通过庭所联动绿色通道便捷进入诉讼程序案件1起,小浪底法庭与小浪底派出所合力化解纠纷2起。
5.坚持诉源治理,建设多元解纷体系。各人民法庭均在立案大厅摆放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宣传展板,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维护合法权益。各法庭均配备有专职和兼职调解员,严格落实调解员8小时工作制,其中小浪底法庭充分发挥群众力量,邀请熟悉乡情、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的当地乡贤担任特邀调解员,目前已形成了“乡贤+专职调解员+法庭干警”的综合调解力量,既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了诉讼效率,又推动纠纷实质化解决。
6.坚持开展巡回审判,推进基层治理。2023年1月至9月,针对辖区多发的赡养、抚养、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纠纷,小浪底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4次,吉利法庭开展巡回审判1次,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居民群众到法庭旁听庭审1次,会盟法庭开展巡回审判3次,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在群众家门口进行庭审,以案普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7.深入辖区普法,开展多种普法活动。孟津法院四个法庭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宣传典型案例,多篇典型案例被豫法阳光、洛阳中院、洛阳日报、河南法制报、孟津融媒等多家媒体刊发。各法庭还积极创新普法宣传的方式,丰富普法活动形式,如吉利法庭干警参加开元社区“166N”社区警务团队,小浪底法庭与孟津区环保局合作,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同时在各学校开学之际,各位法庭干警为中小学生们送去开学“法治第一课”。
8.加强诉讼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在四个人民法庭推行诉讼一站式服务,建设“智慧法庭”,目前四个法庭均实现诉讼流程全覆盖、“线上线下”优势互补,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线下”当事人可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在法庭一站式办理诉讼的全部流程。同时充分发挥“线上”方便快捷的优势,依托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网络平台,全面开通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申请保全、鉴定,努力实现诉讼全流程“动指就能办”,确保诉讼服务“网”上诉讼事务一次通办。
任永辉通报了两起“庭所联动”典型案例,其中小浪底人民法庭受理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和会盟人民法庭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充分发挥了“庭所联动”机制的便捷性和有效性,让法庭与派出所从以前的“单打独斗”变成了“多方联合”,做到信息共享、矛盾共解,实现了辖区多元融合、共治共享,营造了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新体系。
答记者问
问:“庭所联动”在枫桥法庭治理理念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在实施该项举措中,是否存在部门之间的衔接困难?
答:“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综合平安建设的经验积累和宝贵历史传承,其目的是将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化解在基层,减轻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的用时和成本,达到不但治“已”病,且更加注重治“未”病,最终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平安稳定。所以人民法庭与公安部门建立“庭所联动”,打通了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处理矛盾的便捷通道,架起了群众化解纠纷的绿色通道和桥梁。当然,这一制度也需要其他基层政治、综治等部门的配合与支持,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继续予以完善。目前“庭所联动”的工作机制已实现孟津区全域挂牌和工作部署,并取得实质性进展。辖区法庭与辖区公安派出所直接双向沟通,协商矛盾处理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问:基层人民法庭怎样参与促进基层综合治理的?
答:1.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充分利用辖区党委组织优势,推进法庭党建创新与基层治理创新相结合,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2.实现从埋头办案到多方参与基层治理的理念转变,把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共同缔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每个末梢。3.人民法庭立足执法办案主责主业,从服务乡村振兴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始终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加强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努力降低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数量,推动建立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支点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体系。5.把法治教育、宣传贯穿于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通过依法公开审判、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良好氛围,切实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问:小浪底法庭在办理婚姻家事纠纷案件过程中有哪些感悟和经验?
答:1.婚姻家事纠纷中当事人的矛盾大多是日积月累形成的,仅靠一纸判决书往往不能真正起到很好的定纷止争效果,只有贯穿调解,才能最终实质化解当事人纠纷。2.小浪底法庭目前探索形成“村委+乡贤+专职调解员+法庭”的多方调解力量,同时和派出所正式建立“庭所联动”机制,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效果。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接受记者采访
(河南省政协委员、“和合之家”委员会客厅领衔委员:郑海涛)人民法庭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也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孟津法院的各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地域特点,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诉源治理、坚持实质解纷、坚持能动履职,谱写了人民法庭新篇章,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孟津区政协常委、光明法律服务所主任:袁斐萍)孟津法院各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加强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等工作,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家门口法院”的期待,有力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