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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材料

  发布时间:2009-09-16 08:44:31


    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 2005年10月,孟津县人民法院被中央建设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争创”过程中,孟津法院着重做了如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以司法文明体现政治文明。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观念,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尽力体现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商事审判坚决贯彻平等对待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行政审判坚持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互信。刑事审判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彰显司法文明。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走在了全市十六个基层法院的前列。

    二、切实提高干警整体素质,体现精神文明。院党组始终坚持对于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决定后每个党组成员都认真执行,工作中团结一致,务真求实,坚持善谋事,勤干事,能够办理的事情坚决办好,对一时办理有困难的事情,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去办。法院系统考核,干警对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满意率均达100%。在干警中开展“从大局出发,从小事做起,争当文明干警”、“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活动,改进干警的工作作风,热情服务的风气在该院非常浓厚,几年来该院各审判业务庭自觉坚持开展送法进军营和送法进校园活动,为部队官兵和中小学生送去法律书籍300本,上法制课100多个课时,与当地驻军和7所中小学结成共建单位。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学习,并为参学人员提供经费、时间和用车便利。近几年来,全院有38名同志参加本科学习并顺利毕业,有15名同志拿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班的结业证书。全院90多名干警都能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撰写调研和法制宣传文章,调研工作和法律宣传工作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几年来,无一名干警违反纪律受到处罚,计划生育率达100 %  。在从严治警的同时从优待警,使干警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有力推动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体现物质文明。一是搞好办公大楼和审判庭建设。新法院占地8亩,办公楼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审判庭1500平方米。为了满足开庭的需要,我院投资60万元对办公楼进行扩建,建成五个审判庭,现有大、中、小审判庭10个。投资60万元对院办公楼及审判庭进行了整修,建立了干警阅览室、电子审委会会议室、多媒体审判庭等,办公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二是把法庭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我们从2001年开始着手完善法庭建设,已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了小浪底、城关和会盟三个中心法庭。新建的三个法庭建筑面积均达1100平方米,内设办公室、审判庭、调解室、证人室、干警阅览室、干警宿舍、干警餐厅,符合标准化法庭要求,在建筑设计、建筑面积、内部设施等方面在全省基层法庭中处于领先地位。三是改善办公办案条件,投资70余万元完成了法院局域网建设,将立案、审理、结案等信息输入电脑,实现了法律文书处理、法律法规查询、案件信息查询等网络化管理,为四级法院联网和办公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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