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9月15日上午,孟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又㕛叒叕出发啦!
“我不进拘留所,我现在就还钱!”
在执行韩某与郭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孟津法院执行局向郭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
但郭某以“没钱”为由,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于是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郭某住所地现场调查,以进一步了解郭某的隐匿财产,但被执行人郭某拒不配合并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
面对百般耍赖的郭某,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着手办理拘留手续时,此刻的郭某慌了,立即要求打电话进行还款,不到一个小时,郭某就将欠款全部还清,案件执行完毕。
此次执行行动,共涉及26起案件,现场调查11起案件,拘传11人,拘留1人,和解7起案件,执行完毕2起案件,查封机器设备20余台,现场司法拍卖评估土地1块,房屋1套,执行到位金额14.6万余元。
下一步,孟津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坚决惩治拒执行为,对目无法纪、不守信用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严厉惩治,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强制力和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