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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法案例】孟津法院:“诉前鉴定+调解” 跑出定纷止争加“诉”度

发布时间:2023-08-31 17:35:19


    近日,孟津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在组织当事人诉前鉴定时,快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成功将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李某驾驶的小货车(载有活禽鸡)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车辆受损、车载活禽鸡及鸡笼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李某的医疗费及车辆损失已与保险公司达成了和解,但就车载活禽鸡及鸡笼的损失赔偿问题迟迟不能达成一致,遂向孟津法院申请诉前鉴定。

    法院技术部门工作人员在接收案件,研判案情后,发现卷宗材料中仅有几张车辆受损照片及原告李某与卖鸡商贩的微信聊天记录,且聊天记录未显示鸡的数量及价格,也未有鸡笼价值的证据材料。工作人员考虑到事故距今已1年有余,事故现场已不存在,如果轻易启动鉴定程序,鉴定机构可能会因事故现场已灭失,无法进行现场勘验而退回鉴定。

    工作人员便多次与原告李某进行电话沟通,让其提供活禽鸡和鸡笼损失的具体证据,包括购买活禽鸡的付款凭证、收据及鸡笼的数量、材质、价格等,也告知了原告证据不足的法律后果。

    同时工作人员积极与被告保险公司沟通,希望保险公司根据其对事故现场的勘察情况估算原告方的损失数额。

    经过法院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李某9000元,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通过诉前鉴定中的调解工作,使案件纠纷得以化解,是孟津法院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孟津法院将继续对有调解基础的案件,及时开展诉前调解,从法与理、法与情当中寻求最佳结合点,用足用好调解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解纷服务。

责任编辑:马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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