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虎,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12月参加工作,2007年入警,警龄16年,现为司法警察大队队员。
李勇虎在工作和学习中,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摆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自身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政治上的坚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
工作中,他政治坚定、业务精深、工作扎实、团结同志。根据院里学习安排,他与法警队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各项文件,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深入细致地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同时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日常工作中,他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始终围绕法院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政各项决策和部署,不断结合自身的实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按照党的方针不断提高,为孟津法院贡献着自己的微薄之力。
李勇虎同志认真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能力,保障法院安全有序运行。与全体法警加强训练,提高素质。根据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他和法警队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刑事案件值庭、押解犯罪嫌疑人等任务,严格程序,做到文明值庭、警容严整,多年来无一例犯罪嫌疑人串供、自残、逃脱等事故的发生。
多年来,他积极服从大队安排,带领辅警协助执行局执行案件和民事审判庭调解纠纷。在各种活动中能做到组织有序,冲锋在前,保障执行案件的安全有序运行。支队调警时,为配合兄弟单位值庭押解任务,孟津大队人员调配不开,李勇虎当时因病在家,接到队长电话,二话不说积极配合,坚持工作。
李勇虎在担任的各项工作中坚持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明、忠于职守,恪守警察职业道德,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警察廉洁公正的良好形象。在工作时间上更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合理的时间安排,不将个人生活琐事拿到单位处理,不占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继续秉承法警队的优良作风,廉洁自律,踏实求真,为法院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