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视频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按要求孟津法院组织审判委员会委员、全体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干警参加会议收看学习内容。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为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业务技能,充分做好《刑诉法》修正案实施的准备工作。《刑诉法》修正案于今年3月14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从原来的225条增加到290条,修改的内容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的总则部分,将部分公诉案件纳入和解程序,适当扩大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同时,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标准和排除范围。
针对上述修改,孟津法院要求全体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干警要及时转变观念,认真学习,及时总结,将认识统一到对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上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办案能力,以适应时代对刑事审判人员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