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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控器一摁 二被告进监

  发布时间:2011-12-07 11:02:10


    销售货物时使用遥控器远程操控地磅,致使货物比实际重量多出几吨。11月2日,孟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犯罪案件,二许姓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和六个月,各缓刑一年,并分别被判处15400元和10400元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7月21日,许某租用大货车向某公司送废旧钢材。在大货车过磅时,许某用遥控器操控该公司的地磅,使地磅显示虚假数据,致使过磅后货物净重比实际货物净重多出2.02吨,7月22日该公司将货款35835元全额付给许某。经鉴定,该2.02吨废旧钢材价值4969元。

    2010年7月22日,许某指使许XX再次向该公司送废旧钢材,在大货车过磅时,许XX用遥控器操控该公司的地磅,使地磅的显示比实际重量多出4.06吨,许XX使用遥控器操控时被该公司人员当场发现。经鉴定,该4.06吨废旧钢材价值10353元。

    另查明,在审理过程中,许某主动将赃款4969元、赔偿款4969元退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许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调高地磅计量数字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分别系共同犯罪。第二起犯罪时,二被告人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均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愿意缴纳罚金,许某主动退赔被害单位损失,退出非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他们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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