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志琦,男,汉族,1995年6月出生,2020年通过公务员招录进入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为孟津区人民法院小浪底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踏实前进,立足本职一丝不苟
2020年,庞志琦入职后进入小浪底人民法庭担任法官助理,经过两年多的工作磨炼,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已经褪去了刚刚进入法院工作时的青涩懵懂,逐渐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合格的人民法院干警,从来访接待、立案审核、诉前调解、庭前准备,到庭审记录、协助法官撰写判决文书、判后答疑,他参与审判工作的整个流程,高质高效的协助法官完成审判本职工作。
“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是人民法庭的一项重点工作,进入法庭工作的两年中,他和法官一同多次到辖区企业走访,开座谈会、提供法律咨询、做普法宣传,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与同事进社区、进乡村,宣传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优势,创建多元解纷机制。配合人民调解员,积极进行诉前调解,挑选典型案件,邀请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庞志琦积极对照上级法院要求,协助庭长完成枫桥法庭各项创建工作,推动法庭高质量发展。
扎根基层, 服务群众温暖人心
人民法庭扎根基层,处于司法第一线,来访群众很多法律意识较弱,诉讼能力不强,而法庭受理案件中婚姻家事纠纷又占比较高,庞志琦坚持司法为民原则,耐心细心提供法律服务,兼顾情与理,在诉前、诉中进行调解,同时充分发挥能动性,宁愿自己多跑腿,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减少当事人诉累。
在审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时,原告未能提交任何证据对死者法定继承人和遗产继承情况予以证明,庞志琦主动向当事人释明相关规定,并根据当事人申请协同法官先后至麻屯镇派出所、孟津民政局、洛宁县公安局、孟津行政服务大厅、洛阳市市民之家调取相关证据,辗转多地最终查明了死者继承人及遗产继承情况。
近期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过程中,发现原、被告均存在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向原被告发出了孟津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责令双方正确实施家庭教育,多关注子女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原被告在收到教育令后,均表示会反思自己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疏漏,以后一定会“依法带娃”。
砥砺前行, 不负青春不负理想
鲁迅先生曾告诫青年人“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虽在工作中有困难有挑战,但同千千万万的法院青年干警一样,庞志琦坚定理想信念,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直面挫折困难,砥砺前行,用奋斗的汗水浇灌青春的理想,争当合格的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