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津区人民法院吉利法庭成功调解两起涉及标的1400万的案件,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切实可行的调解协议,妥善化解了企业间的矛盾,让“两难”变成“双赢”,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辖区企业绿色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案情回顾:2019年,某置业公司将涉案工程分包给两个原告企业,二企业均按照合同约定先后进行了二次结构、内外粉刷、内外装饰、安装等工程,2020年8月工程完工后,原被告进行结算,被告向两个原告支付了一部分的工程款,但是余款1400万迟迟未向二原告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二原告分别将被告置业公司诉至孟津法院,寻求解决被告公司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被告置业公司辩称,我公司确欠二原告部分工程款未付,但是原告起诉的本金金额不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没有依据且不合理,本案工程直到2021年10月才履行竣工验收手续,且原被告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条件均未达成。
吉利法庭庭长李卫勇、副庭长高原作为该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复杂性,秉持“快调快结,化解矛盾”的工作理念,通过组织双方核对工程量、对账、付款过程,先后开庭两次,组织三次调解、多次协调劝解原被告,应从化解纠纷、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双方不应漫无止境的指责对方。最终,二原告分别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近期将欠付工程款部分支付,部分以物抵债,二原告亦在近期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查封,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双方互赢。
在过去的几年里,受疫情防控影响,不少企业受到较大冲击,因资金缺口、经营不善导致难以支付合同价款的纠纷也时有发生。考虑到涉案款项数额较高,一旦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对被告企业的生产经营或将是致命一击,同时也让原告的合法权益难以获得充分保障。
吉利法庭在审理涉企案件中,注重“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创新服务企业方式,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服务企业的司法效果,帮助企业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
案件来源:吉利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