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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 释法说理保护文化遗产 原被告双双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2-08-31 15:26:30



    近日,在孟津区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袁兴友的多番努力下,孟津区平乐镇平乐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郭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并于8月30日同时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21年,原被告双方因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至孟津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空闲庭院租赁协议》,并将空闲庭院交付原告,该案经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袁庭长第一时间到该空闲庭院争议地、平乐镇政府等部门了解纠纷的前因后果,袁法官了解到,该空闲庭院系平乐郭氏正骨故居,平乐郭氏正骨于2008年被录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且政府要在该争议地建设“郭氏正骨法博物馆”,双方之间的纠纷经有关部门协调多次,均未成功,但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具体情况,并没有因此放弃调解,并拟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相互理解,换位思考,阐明调解解决双方纠纷的好处,至此,双方的对立情绪得到了极大缓解,并表示愿意让步调解。

    最终,在袁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放下成见,作出和解让步,达成一次性解决双方纠纷的一揽子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孟津法院城关法庭立足活动创建目标,着眼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一起案件、一次庭审、数次调解,让人民群众既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亦让老百姓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情!

责任编辑:马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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