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津法院小浪底法庭的“法官村长”闻风而动,及时介入,将一起农村承包地相邻通行权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受到群众普遍赞誉。。
2011年8月3日,李某因道路通行问题与同村的张某发生纠纷,遂按照村里公开悬挂的法官村长联系牌上标明的联系方式拨通了电话,想让“法官村长”到现场评评理。法官村长很快就前往该村找到当事双方,及时了解情况,并向张某说明了相邻通行权的内容,告知其行为的不当之处。张某听取了“法官村长”的意见,将通行道路恢复原状,二人握手言和。
事后,很多群众感慨地说,“法官村长”就是法律的宣传员、纠纷的处理专家,“法官村长”应该是真“村长”,以后有事情一定首先反映给法官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