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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司法服务零距离 化解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8-05 18:34:46



    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完善多元解纷长效机制,全力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孟津区人民法院不断将矛盾化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近日,小浪底法庭审理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原告董某称2020年7月5日石某通过微信向其借款14000元,但因石某已经去世,董某向石某家人讨要欠款无果,故起诉要求石某父母及妻女四人一同偿还该14000元欠款,但董某仅提交有其与死者石某微信转账凭证和微信聊天记录,而本案系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在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同时,仍需要查明四被告是否为死者石某的法定继承人以及石某遗产继承情况,后经法庭释明,原告董某表示自己无法提供相关证据,申请法院调取死者石某的亲属关系证明和财产信息的相关证据。

    小浪底法庭本着司法为民、切实解决矛盾纠纷的原则,为方便当事人、减少当事人诉累,也为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真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小浪底法庭庭长任永辉同法庭书记员孟成真先后多次辗转多地、多部门调取相关证据。庭长任永辉同书记员前往死者石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经派出所民警查阅死者石某户籍信息发现,死者石某姓名曾有过变动,户籍也有过迁移,多年前石某曾从孟津区(县)麻屯镇迁往洛宁县,后又迁回。

    法庭庭长任永辉同书记员后又前往洛宁县公安局,被告知因石某户籍迁移的时间久远,需要查阅纸质登记信息,找到相关材料后会通过内部系统将材料发送至麻屯镇派出所。几日后在联系麻屯镇派出所后,任永辉同书记员再次到麻屯镇派出所调取了死者石某的户籍信息,又至孟津区民政局调取了死者石某及其妻子的婚姻登记信息。通过调取上述证据终于查明了石某与四被告间的身份关系。

    在解决了死者石某及本案四被告间身份关系的问题后,关于死者石某的遗产继承情况也是本案需要查明的一大问题,原告董某向法庭反映石某名下曾有一套房产,法庭庭长任永辉同书记员前往孟津区行政服务大厅,经查询后被告知相关房产信息需到洛阳市市民之家调取。

    为尽快查明案件情况,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救济,法庭庭长任永辉与书记员于2022年7月22日冒暴雨前往洛阳市市民之家,经查询,死者石某确实遗留有一套房产,经公证处公证,石某父母及妻子均放弃对该房产继承,石某遗留房产已由其女儿继承。在查明上述事实后,因石某女儿继承的房产价值明显超过案涉14000元债务,在石某其他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情况下,法庭最终判令由石某女儿向原告偿还14000元债务。

    “要为案件寻找出路,寻找解决办法”这是孟津区人民法院小浪底法庭庭长任永辉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身体力行践行的办案理念。孟津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的温度,展现为民的情怀,他们将“枫桥经验”全面融入人民法庭审判执行工作,步履坚实的行走在司法为民的路上。

责任编辑:马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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