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完善多元解纷长效机制,全力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孟津区人民法院不断将矛盾化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2022年7月15日,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吉利法庭妥善化解20余起劳务纠纷。该区某企业因疫情、环保等因素数次停工,经营一时陷入困境,因此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未付,该企业部分劳动者纷纷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孟津区法院吉利法庭受理该批案件后,并未简单处理,而是根据企业和劳动者的实际情况,由承办员额法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联合化解工作。承办法官收案后,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在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该企业系辖区某村的招商引资项目,企业经营者在外经商致富后,为回报家乡,经其老家村委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搭桥,返乡投资设立企业,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近两年停工数次,而每次重启机器均需数百万元,产品销路也因疫情而受到严重影响,因此企业效益下降,资金链断裂,目前没有能力支付。而劳动者也因被拖欠工资而情绪激动,要求人民法院维护劳动者权益。
“原告方辛苦在外打工,挣钱养家不容易,生活也并不富裕,出来干活不就是为了多挣点钱能让家里过的好一点?人家现在来要工资合情合法,目前企业效益虽然不好,但是工人工资该发还是要发的……”“原告方也考虑一下被告的实际情况,受疫情影响,企业现在确实存在困难,要是企业效益好,工资肯定会按时发放给你们,被告也表示企业有钱了一定会把工资发给你们,我们也做了相关的了解,该企业和经营者并不是不讲诚信,现在就是时间上存在问题,你们给企业一个机会,等他们度过这个关口,退一步讲,如果到了约定的时间企业仍不履行,咱们法院的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执行力……”
经过承办法官细致的释法说理和分析形势,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步降低,愿意坐下来商量工资款的支付时间问题,最终20余名劳动者均与企业达成了和解,同意该企业延期至年底支付工资款。
孟津区人民法院吉利法庭在调解过程中,保持谦抑性和审慎性,尽力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将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做为践行“枫桥经验”主战场,正确引导债权人依法、诚实、善意实现债权,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积极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精准服务“六稳”“六保”,为全面复工复产达产、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