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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孟津法院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2-06-06 08:54:42



    为持续贯彻落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推动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促进人民法庭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人民法庭能力作风,强化诉源治理。6月1日下午,孟津区人民法院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动员部署会。党组书记、院长雷洪文、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顺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城关镇、会盟镇、康乐街道相关领导及负责人员参加座谈。会议由孟津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尤胜利主持。

    党组成员、副院长宁一峰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党组成员、副院长尤胜利传达学习《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孟津区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介绍孟津法院四个派出法庭的基本情况。

    与会人员就如何延伸审判职能、借助各方资源力量、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提供人财物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顺波指出,“枫桥经验”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新时代政法综治战线必须坚持、发扬的“金字招牌”,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关键所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和推进乡村治理、乡村振兴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努力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二要紧抓工作重点,盯紧目标任务,遵循“动态管理、台账推进”的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全面、细致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要服务发展大局,将创建活动同服务发展大局结合起来,同“三零”平安创建、“四治融合”结合起来,强化人民法庭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责任担当,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源头解决。

    党组书记、院长雷洪文表示,将认真采纳大家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就下一步创建工作雷洪文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省院的通知要求开展好创建活动,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司法为民、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桥头堡,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要坚持源头治理,找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主动支持党委政府开展“三零”创建、“六防六促”等活动,促进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要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传承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主动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积极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一站式建设向人民法庭延伸,实现老百姓打官司“少跑路”“不跑路”,打造“家门口诉讼”模式;要坚持强基导向, 优化人民法庭人力编制资源配备,积极争取当地财政经费保障,着力加强智慧法庭建设,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在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中的重要作用。

    三要务求取得实效。每个法庭要勇于自我革命,克服困难,找准优势和短板,量身打造各自的创建方案,通过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台账化落实,提升法庭建设水平,要把创建活动与服务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用基层社会治理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人民法庭干警的能力提升度、作风转变度来检验创建活动成效。

责任编辑:马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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