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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奔赴百里强执行,披星戴月润民心

发布时间:2022-05-16 10:21:48



    为切实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再出重拳,执行局联动司法警察大队法警,奔赴百里之外异地执行,经过一天的的努力,顺利查封、扣押应返还申请人的车辆,并将车辆交付申请人,从执行立案到结案,仅用时三天就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申请人朱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张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朱某奥迪A4汽车一辆。该判决2022年5月5日生效,申请人朱某于2022年5月11日申请执行,当日诉讼服务中心即立案并移交执行局。

    5月12日,申请人朱某到执行局提供车辆信息,经了解,该奥迪A4汽车上安装的有定位,申请人朱某手机上能实时看到车辆位置,车辆位置在河北省邢台市,其担心定位系统没有电,再想找到车辆就如大海捞针。执行法官意识到该案件情况紧急特殊,尤其是现在处于疫情防控重要阶段,于是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情况。

    结合河北邢台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院领导对该案件做了周密部署。5月13日中午时分,两名执行干警与两名法警队员未来得及用午餐即赶赴百里之外的河北邢台市信都区,到达当地即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并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法院,由当地法院执行局干警协助前往执行现场,向该车辆现占有人张某送达了查封扣押执行裁定书,面对有抵抗苗头的张某,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张某主动将车钥匙交付给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将车辆交付给申请人张某。此时已是下午六点,执行干警和法警队员们都还没来得及吃午饭,他们又将驱车赶回。凌晨三点,万家灯火已熄灭,而他们才刚刚到达孟津区,他们还要做好核酸检测等一系列防疫措施才能回归工作岗位。

    从执行立案到结案,仅用时三天就帮申请人实现了在胜诉后应得的权利。每一名执行干警们还将继续在执行路上风雨兼程,用实际行动诠释“初心依旧,司法为民”;用实际行动践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用实际行动使人民群众有了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马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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