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孟津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一起刑事犯罪案件,30分钟完成庭审程序并进行了当庭宣判。从立案到审结,该刑事案件仅用3个小时,办案周期大大缩短,为实现公平正义提起了“加速度”。
案情回顾:2022年04月27日21时53分许,被告人杨某酒后驾驶豫A3XXX1号小型轿车沿孟津区英才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河图路口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送杨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31.44mg/100ml。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起诉至孟津区人民法院。
此次审理的案件为危险驾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为加快刑事速裁案件的审理,实现简案快审,优化司法资源,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做到程序简化权利不简,速度提升质量不减,当庭告知被告人庭审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详细讯问了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并认真听取了被告人杨某最后陈述后依法作出判决。
下一步,孟津区人民法院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的沟通与联系,不断完善速裁程序的运行机制,统筹司法资源,简化职能环节,形成快速高效的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刑事审判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