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津区人民法院通过“云法庭”、微信群,“隔空”审理执结一批案件,既为当事人免去了奔波劳累之苦、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确保了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及时实现,又有效解决了疫情期间避免接触、往来不便的难题。同时,还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质效,可谓一举多得。
开庭在网上,司法为民“不打烊”
原告邢某某与被告韦恩浩克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及原列被告柏云翔、范鹏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孟津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由于本案被告当事人身在外地疫情风险区,为了减少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跨区域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办案效率,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在线上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当事人表示这种审理方式为他们解决了因疫情防控不能到现场开庭的难题,并节约了路程往返成本和时间。
战“疫”期间“云”执行
乔某某与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审理后判令徐某某偿还乔某某借款13208.2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徐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乔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给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尤其是向被执行人表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要承担的后果,被执行人表示愿意积极还款。由于当前疫情形式严峻,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孟津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和当事人加微信并建立了个案群,通过几天的网上调处,11月9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顺利在“微信群”里执结。
疫情之下,网络之上。孟津区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立足群众需求,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诉讼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便民利民诉讼服务,用实际行动推进孟津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