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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双方皆服 千里致旗被告答谢

  发布时间:2011-07-25 09:21:13


    7月16日上午,一个收件人为孟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长江的大大的特快包裹寄到了孟津法院的收发室里。“一定是一个重要信件”,收发室老李不敢怠慢,赶紧将包裹送到了院长办公室。

   “可能是哪个当事人寄来的信访材料吧?”院长一边寻思着,一边麻利地打开包裹。一封红纸黑字的感谢信和一面绣着“公正廉洁的楷模 司法为民的典范”的锦旗映入了他的眼帘!刚刚还很严肃的院长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原来,这是该院小浪底法庭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案件的被告沈阳嘉奇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嘉奇公司)从千里之外的沈阳寄来的答谢包裹!

    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华公司)与嘉奇公司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因业务需要,双方曾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嘉奇公司向隆华公司提供一套大型模具液压设备,并规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之后,嘉奇公司履行了交货义务,隆华公司将设备投入使用。但不知是什么原因,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出了问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隆华公司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一纸诉状将嘉奇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小浪底法庭受理了此案,并依原告的申请对被告依法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

    被告方嘉奇公司积极应诉后表示,原告购买的设备是合格产品,出现问题是由于原告方在使用时操作不当所致,要求原告对相关质量问题做司法鉴定,并递交反诉状,诉请原告偿还所欠的设备款。

    注意到本案的司法鉴定费用昂贵,全国也仅有几家机构可以开展该业务,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法庭积极引导双方方探究设备存在问题的真正原因,把精力放在解决问题上,并告诫他们要注意诉讼成本,诉讼程序以外的投入才能真正创造出商业利益及营销市场机遇。双方欣然接受了法庭的建议,一边互派技术人员探讨问题的原因所在,一边向法庭申请庭外调解。

    为促成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法庭对被告的反诉做了预立案登记处理,决定暂不收取反诉费用,并积极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磋商,双方最终合意解除了原合同,并在对本案纠纷所涉问题达成一致的补充意见的基础上重新签订了新的买卖合同,建立了更加牢固的合作关系。原告方撤回了起诉,被告方也未反诉。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成功化解。

    因被告方诉讼参与人来自千里之外的沈阳,没有随行的交通工具,对当地公交站点也不熟悉,在他们领完诉讼手续准备返程时,副庭长王景博撂下手头正在赶写的另一起案件的法律文书,亲自驾车将他们送到了就近的公交车站。

    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应该是案件当事人对孟津法院的最高评价,也是他们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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