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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孟津法院:法官调节有力度 执行和解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1-04-20 15:06:58



    “王法官,感谢您这么尽责帮我要到欠款,解决了我眼前的困难!”近日,申请执行人乔某来到孟津法院执行局对王法官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高度赞许。

    申请执行人乔某和被执行人杨某原本是生意合伙人,后因生意失败,二人反目,并将矛盾诉诸法庭。经过审理判决后,因杨某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乔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杨某的强制执行。

    依法立案后,本院向被执行人杨某发出了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杨某到庭后向法官申报了财产,并且将二人之间存在的案外纠纷向法官进行说明。此时,办案人员才知道双方不仅在合作协议上存在纠纷,还存在民间借贷纠纷,如果不能良好的解决案外因素,执行难度必将增大。为方便办理,执行法官决定将两个案件合并处理,共同执行。

    经过多次协调,双方同意于2021年4月16日共同到庭,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商讨。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多次争辩导致情绪激动,为协商增加了难度,执行法官及时安抚了双方情绪,并在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给双方提出了多个解决方案。经过5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妥善解决了案外纠纷,并对两个执行案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使双方满意而归。

    此时正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也是重要的一环。执行案件的目的不仅仅是要解决案件,更是要通过妥善的方法,更快、更好化解双方矛盾,使当事人心里真正认可执行结果,从而有效地提升人民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石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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