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利,女,中共党员,现为孟津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员额法官,她用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展示新时期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亮丽风采,多次被孟津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2020年荣获“洛阳市人民满意好法官”荣誉称号。
“民事案件无小事,件件案件系民心”。2019年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是一名刚成家的30岁男青年,在那次事故中失去了右腿。案件经过两次鉴定、开庭审理,考虑到赔偿数额高、履行难等问题,为了能让原告尽快拿到赔偿,张晓利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并电话沟通近百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当天,原告已拿到部分赔偿款,原告父亲紧紧握着张晓利的手,不停的说谢谢。
这个案例只是张晓利所处理案件中的一个缩影。仅2020年一年,她收案521件,结案521件,结案率达100%,收结案数均位居孟津法院之首。在所办理的案件中,简易程序适用率(含小额)98.27%,调撤率58%,案件平均审理周期32天,各项质效指标领跑全院。
优异成绩的背后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付出,每天五、六个庭审是常事,最多时一天能开十三四个庭,不少案件当天开庭、当天结案、当天送达法律文书。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她努力钻研提升专业素质,经常仔细分析案卷、优化调解方案到深夜;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她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学习;碰到法律条文难解的问题,她积极查阅相关司法解释,并从情理和法律的角度综合考虑,寻求最佳的解决途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大程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量使案件得到一个圆满的结果,胜败皆服。
法袍在身,责任在肩,天平在心。张晓利没有激情澎湃的豪言壮语,却有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却有为民服务的热忱与真心;没有催人泪下的感人事迹,却有默默无闻的奉献与付出。今后,她将会始终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